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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区档案局为区政府负责本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履行全区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区档案馆负责本区档案和有关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等事务性工作;2016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馆)与北京市朝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地方志办)合并办公,区地方志办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地方志编纂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档案局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452.0725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35.27641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79608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435.2412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351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25.826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2333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68%;项目支出 1,100.5931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32%;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246008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530.895110万元, 增幅27.88%,本年支出增加419.398260万元,增幅22.0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5.826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2.1424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92%;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183.727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5287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4281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882.1424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2.842404万元,增长45.98%。其中: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882.1424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2.842404万元,增长45.98%。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档案馆保管利用裱糊、档案征集、档案区志日常工作、档案信息建设等;新增了公共事务协管调标经费、朝阳区建区60周年系列活动经费、地方志专项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84.528728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228728万元,增长75.2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100.7143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4.585672万元,下降4.35%。 其中: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等。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3.814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3.814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75.4281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321833万元,下 降8.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75.4281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321833万元,下降8.85%。其中: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25.23338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29195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80000万元减 少4.2880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880000万元减少0.8800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压缩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2919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0000万元减少3.4080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2018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2919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0000万元减少3.40805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639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1.51447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847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895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1.9523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254.348829万元,其中:汽车3辆,55.085809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232.2395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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